律师解析:若遇债务人拖欠借款逾期未还且无明确借贷协议及借据,债权人仍可凭借其他有效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诸如转账凭证、对话记录、见证者陈述、通话录音等均有可能成为确认债务关系及其是否真实存在的重要证据。 在此类情形之下,债权人首先应当尝试与债务人进行沟通商议还款事宜,同时务必留意保留在沟通过程中涉及关键信息的相关文档或录音等证据。 倘若协商无果,债权人有权选择诉诸法庭以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